首页 > 乐安律师 > 户口已经迁出但未落户的话,还能迁回原籍吗?

户口已经迁出但未落户的话,还能迁回原籍吗?

admin 乐安律师 2024年04月16日
是可以迁回的,符合条件的前提下,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落户:一、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,如: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,并且有住房的。二、户口迁入地的村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户口迁回应当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。因为落户将能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,还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。因此,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。其次,应当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。法律依据: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,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。法律依据: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金华律师网 松阳律师 芜湖律师 中卫律师 淮北濉溪县律师 太康县律师 温州律师 潍坊律师 杭州房产纠纷律师 合肥律师 福州律师 山西律师 嘉兴律师 信阳律师 越城律师 平湖律师 青云谱区律师 温州乐清市律师 太原律师 临汾律师 肥城市律师 泰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扬州律师 烟台律师 南昌律师 漳州律师 宜宾律师 泰安律师 南阳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