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乐安律师 > 五保户结婚对方有孩子的五保户会不会被取消?

五保户结婚对方有孩子的五保户会不会被取消?

admin 乐安律师 2024年03月28日
法律分析:取消条件: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村民委员会审核,报乡、民族乡、镇人民政府批准,停止其五保供养,收回《五保供养证书》:1、有了法定扶养义务人、且法定扶养义务人具有扶养能力的。2、重新获得生活来源的。3、已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。法律依据: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》第八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,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(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)应当向乡、民族乡、镇人民政府报告,由乡、民族乡、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,核销其《农村五保供养证书》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,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,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、民族乡、镇人民政府报告,由乡、民族乡、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,核销其《农村五保供养证书》。
下一篇:暂无

相关文章

友情链接: 大连律师 杭州民间借贷纠纷 铜仁律师 磐安律师 阜阳颍泉区律师 宁波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网 杭州请律师 杭州法务资讯 秦皇岛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辽阳律师 武汉律师 铜陵律师 舟山律师 椒江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于都律师 芦溪县律师 分宜县律师 揭阳普宁市律师 杭州西湖区律师 连云港律师 宜宾律师 周口律师 阜阳律师 威海律师 扬州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惠州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