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乐安律师 > 没有完成实习的学校不给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是否合法?

没有完成实习的学校不给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是否合法?

admin 乐安律师 2024年05月02日
学生不实习拿不到毕业证,如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则不符合法律规定。但学校有权让学生通过实习获取学分,进而获得毕业证,如可自行安排实习单位或因未修满学分而无法毕业则合法。法律依据: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:(一)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;(二)恪守学术道德,完成规定学业。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、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、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、成果,可以折算为学分,计入学业成绩。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。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学校应当准予毕业,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。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学校可以准予结业,发给结业证书。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开封律师 定州市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瑞昌律师 海东律师 杭州劳动关系律师 枣庄律师 开封律师 杭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建德市律师 沈阳律师 大庆律师 衡水律师 重庆律师 朝阳律师 沈阳律师 重庆律师 西宁律师 南康区律师 蚌埠怀远县律师 阜阳界首市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简阳市律师 隆回县律师 苏州律师 宁波律师 台州律师 济宁律师 台州律师 保定律师